本报讯(张其辉 程桂云)日前,息县法院采取措施,严格贯彻落实省高院“十条禁令”。
该院一是将“十条禁令”的内容制成警示牌,发给每位干警,置放在干警的办公桌上,要求每个干警熟记其内容,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做到警钟长鸣。二是成立由纪检、监察人员、业务骨干组成的督察组,对“十条禁令”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重点对已办案件卷宗进行抽查,对当事人进行回访,查看有无违反“十条禁令”的现象,发现苗头对当事法官予以警告、诫勉谈话,如有违反一律按要求严肃处理。三是向案件的当事人告知“十条禁令”的内容,并由当事人签署案件承办法官执行“十条禁令”意见表,将意见表保存在法官的廉政档案之中,作为法官廉政考核的依据。四是将“十条禁令”的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如有违反一律取消年终评奖、评先的资格。五是在电视上发布“十条禁令”的公告,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