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扶德利 郑建国)近年来,新县检察院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在接访、处访、回访三个环节,坚持以诚相待、以法明理、以情处事,说服和感化被查处对象及其家属,从而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该院一是案前接访,真诚倾听。案件在调查或初查阶段,被查处对象或其家属经常主动到办案部门造访,阐明事实理由,作出无责辩解。对此,该院要求办案人员热情接待,学会耐心倾听,并认真做好记录,让造访者感到办案人员的态度诚恳和真挚,工作认真严肃。二是案中处访,以诚换诚。对造访者反映的事实,办案人员都一一查实,如果确属无辜,坚决予以保护,帮助其洗清不白之冤。对确有犯罪事实的,办案人员也充分尊重对方人格,注重以情感人,促使他们主动交待罪行。三是案后回访,倾诚帮教。案后回访帮教制度是该院体现人文关怀、文明办案的有力举措。在开展帮教中,办案人员一方面帮助被查处对象客观、冷静地分析犯罪原因,教育其好好改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另一方面,帮助监外服刑犯和刑满释放人员寻找再就业之路,教育他们要用自己的劳动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