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邱 健)今年以来,新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以“健全组织、提高技能、注重实效”为原则,采取得力措施,着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构建和谐新县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健全调解组织。该局对全县15个乡镇的调解组织进行了摸底排查,对流动、流失的人民调解员及时进行调整、充实,注重将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纳入调解员队伍,组建人民调解组织420个,涉及全县205个村、居委会,聘用专兼职调解员1600人。

二是提高调解员技能。该局在沙窝镇、陈店乡分批培训调解员360人,采用“模拟法庭”、“以案释法”、“法制讲堂”等形式,向调解员讲解《种子法》、《退耕还林法》、《计划生育条例》、《土地法》等法律法规,注重人民调解员的“读、写、调、用”能力培养,把人民调解员培训成“法律明白人”。

三是注重“三调联动”,实现“诉调对接”。该局与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联合,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由原来的“独奏”变成“大合唱”、“交响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