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梁 焱)3月7日上午,在光山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光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启明向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获得全票通过。
周启明在报告中指出,2009年,光山县法院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按照“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工作要求,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注重执法办案,审判工作取得新成绩。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244件,判处犯罪分子321人,为刑事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442万元;审结民事案件1368件;行政诉讼案件56件;执结各类执行案件374件。二是注重化解矛盾,解决难题有了新突破。坚持“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涉诉信访工作标准,注重化解矛盾,注重解决问题,全年共办理信访案件146件,其中县级以上信访案件85件,涉诉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0%。三是注重服务大局,科学发展迎来新起色。自觉地把法院工作置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中去谋划,积极为全县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四是注重司法为民,增强干警的为民情怀,创新司法服务,方便群众诉讼,积极实施司法救助,群众满意率再获新提高。五是注重提高素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打造学习型法院,队伍建设得到新发展。六是注重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接受监督意识得到新加强。
周启明在报告中提出,在新的一年,光山县法院将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及上级法院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强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公信司法”、“和谐司法”、“能动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代表们在审议光山县法院工作报告时,对该院的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代表们一致认为,法院工作报告认真全面总结了2009年工作,内容务实,亮点纷呈;提出的2010年工作任务,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对于光山县法院今后的工作,代表们也寄予了厚望,希望光山县法院再接再厉,在构建和谐光山、魅力光山,推动光山经济大发展的进程中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