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关心亮)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以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这是记者在3月3日全市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会议指出,2009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构建惩防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五禁止”“十不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深化财政改革,发挥了源头治腐的重要作用;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转变工作作风,认真抓好各项财政中心工作及惠民政策的效能监察;强化财政监督职能,认真组织专项检查;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会议要求,2010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四个重在”,进一步加强财政惩防体系建设,强化监督,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努力提升反腐倡廉工作质量。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保证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开展廉政教育,加强财政部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进一步加大处理信访和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加强制约监督,进一步规范财政权力运行。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推进财政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抓好财政部门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形成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推进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财政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为完成全年各项任务提供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