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新俊) 记者从3月3日召开的2010年价格调节基金补贴困难群体座谈会上了解到,市政府决定启用价格调节基金补贴对低保群众的生活给予补贴,以缓解物价上涨对低保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
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用于稳定和调控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价格的专项资金。此前,我市的价格调节基金主要用于全市的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和蔬菜批发大市场的建设。近来,我市主要副食品价格呈现上涨趋势,同时由于金融危机的原因,给困难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一定影响。为此,市政府根据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原则,决定启用价格调节基金对我市低保群众进行适当补助。
此次启用价格调节基金,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按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来源和使用范围,对浉河区、平桥区、羊山新区、南湾管理区、鸡公山管理区、上天梯管理区和市儿童福利院享受民政部门低保补贴的低保户进行补贴。据了解,本次将补贴14905户,33633人,总计补贴资金202.42万元,其中,市儿童福利院为人均补贴100元,其他为60元。为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好,市物价部门精心筹备,组织召开相关部门的座谈,制定了严格的发放程序(通过财政部门逐级发放),确保将补贴费用及时、足额发放到每位低保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