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征

但凡在公共场合通过文字或音像发布商品及其服务信息、引导消费的观念和决策行为进而促销的露天广告,被称作户外广告,其依附的载体亦称户外媒体。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科技的发展,户外广告的发展如日中天,已打破传统的路牌、灯箱、边界、区域、节点、地标等标志物而实现了多元化发展,人们的生活几乎已经被户外广告所包围。

户外广告,可说是一个地区经济的“晴雨表”,是其整体经济实力的外在表现,户外广告作为一座城市的“装饰工程”已被纳入越来越多的城市规划项目之列。据悉,我国户外广告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据北京新生代市场监测机构的数据,当今的可以被广告影响的消费群体对户外媒体的接触机会将会日益增多,甚至在总量上超过传统的四大媒体,尤以车身广告和公交站牌广告为甚。重庆市长黄奇帆指出,该市有2000多家广告公司在搞城市广告,而法国巴黎经营城市户外广告的广告公司屈指可数。今后,城市广告要一个街区一个街区进行整体设计,不能各自为政,要上档次有水准。(据2010年2月23日《重庆日报》)

诚然,户外广告具有对历史的继承性和未来的前瞻性,较之四大传统媒体,还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操作性。同时,广告作为大众文化的形态之一已是毋庸置疑的。早在1927年,一代报人、现代著名新闻学家戈公振先生在《中国报学史》中就说:“广告为商业发展之史乘,亦即文化进步之记录”。无疑,广告在追求商业目的的同时,还蕴藏着文化观念和文化价值,这对人的教化功能是潜移默化的。成功的广告往往有其深厚的时代文化内涵,它是时代进步文化的一面镜子。

然而,内容停留在浅表层次上的广告文化的影响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你看,一些路口那炫目的LED大屏幕,似乎要把司机朋友的眼球勾了去;你听,一些超市唯恐不够“繁华”,不论白昼高分贝地发出那千篇一律撕心裂肺的噪声,似乎要把千里之外的顾客全招了来;你瞧,华灯初上,夜幕降临,霓虹灯映衬下的那夺目的坊间、会所、“XX门”“XX会”,叫人眼花缭乱……还有,漫步大街小巷,不经意间,“走读广告”就不容分说地塞进你的车里、递到你的手上,人文理念如此匮乏的户外广告的强行介入,导致部分消费者质疑其真实可靠性而不予理睬甚至随地弃之,致使“走读广告”俯拾即是,带来的脏、乱、差现象也有碍观瞻。乱花渐欲迷人眼,置身如今浓烈的商战环境,一些户外广告既扰乱了人们的视线,又抢夺了人们的生存空间,而且这种靠用物化、异化的价值蒙蔽、掩盖和压抑人的价值,用物欲的膨胀占据人的精神家园的“广而告之“,令人汗颜。

专家认为,户外广告连同道路、边界、区域、节点和标志物等要素构成了一座城市的形象。不难想象,户外广告的对象是大众群体,是面向全社会传播的媒介。因此,理当讲究艺术品位,体现文化内涵,追求人文理念,体现人文关怀,彰显人文精神。“沟通,从心开始”形成的品牌效应确是诸多户外广告无法比拟的。我们生活在一个以人为本的时代,户外广告要向人性的审美而转变,体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充分交流的一种人文主义精神或人文关怀。毕竟,生活在节奏明显加快的现代社会里,人们因忙碌的工作生活而忽视了情感方面的需求,更倾向于接受人际感情的交流。笔者以为,广告,广告,广而告之。尤其是当今公益与商业广告的界限日趋模糊之际,包括强化户外广告的人文关怀的文化改良已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