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 坤)农历正月十五下午,新县纪委组织县廉自办、县公安交警和县电视台等单位对元宵节期间公车“送灯”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共设置2个检查点,检查车辆326台(次),检查中没有发现明显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监督检查,有效预防和制止了公车“送灯”现象。
新县农村历来就有回老家给祖先“送灯”的祭祀习俗。时至今日,有一些人利用公车回老家“送灯”。为了刹住公车私用这一不正之风,“双节”期间,该县纪委监察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坚决制止公车私用等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1月中旬下发了《关于加强2010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2月上旬转发了市纪委《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就做好“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重申了有关纪律规定;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廉洁自律规定和制止公车“送灯”标语82条;加强节日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节日病”得到了有效治理,确保了全县到处洋溢着廉洁、文明、祥和的节日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