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 晓 徐 军)2009年,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使应援尽援范围不断扩大,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成效显著。
强化领导,应援尽援政策支持到位。在全省率先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我市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试点工作的做法在全省会议上进行了介绍。
强化基础,应援尽援业务推进到位。加强经费管理,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落实地方财政预算经费90万元,比2008年增长14%。开通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规范接听用语,认真进行登记,共接受咨询5000多人次,解答各类法律疑难问题8000多项。建立了市法律援助网站。在全市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和受理点224个,法律援助覆盖人口350万人。开展第二届“信阳市优秀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案件承办人员给予奖励表彰,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
强化配合,应援尽援协作机制到位。与市检察院联合制定了《为涉检信访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制度》,方便涉检信访疑难案件办理。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发挥大学生村干部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用的意见》,首期选聘353名大学生村干部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应援尽援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尚属首例。制定关于加强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衔接配合的实施办法,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流程,为法律援助受援人提供便捷司法救助。
强化维权,应援尽援工作效果到位。继续实施农民工维权“金手杖”工程,设在全国大中城市的9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发挥维权作用,就工资拖欠、合同争纷、工伤赔偿、医疗保险等问题,提供更多、更及时的无偿法律服务,努力维护信阳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92件,其中刑事578件,民事1589件,行政25件,接待咨询6000余人次;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569件,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