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 刚)临近期末,光山县教育局对教师的管理工作不仅没放松,反而更加重视,全面做好教师管理工作,从人性化角度出发,从教师绩效工资等方面加强管理。

该县一是做好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的准备工作。各校春节前要完成绩效工资中基础性部分的报批工作,制定《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并报县教育局审批。开学后,各校要依据《考核分配办法》对本校2009年度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并提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意见,报县教育局审批执行。二是认真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各校要于近日完成此项工作,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工资晋档、职称晋升、评优、任职的重要依据;各校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教师稳定。对在编不在岗教师,凡擅自不在岗人员,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的,不能正常晋升工资,同时上报停发财政工资,符合解聘条件的,必须解聘,并完善相关手续。三是加强特岗、支教教师管理。对十日内不到岗的特岗教师必须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师训办及时予以处理。要及时发放特岗教师工资,并按国家规定标准补齐不足部分。各校要于近日发放支教教师生活、交通补助费,不得拖延。四是做好慰问特困教师工作。省、市、县将于2月初慰问全县重点特困教师,县教育局股室站(中心)与中心学校(教育办)要到有困难的教师家庭慰问。五是做好教职工稳定工作。对教师绩效工资改革政策要加强宣传,维护教师稳定。同时继续做好原民师、“三工”教师思想稳定工作,防止“反弹”。注意排查并做好有困难的教师、有意见的教师的思想稳定工作,一旦发现“苗头”,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凡因工作不到位发生越级上访的,要追究学校“一把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