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 辉)2009年以来,罗山县检察院在更新观念,理清思路,充实队伍的基础上,力求在“严、实、智”三字上狠下功夫,使该院反贪工作实现新突破。截至2009年12月底,该院已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2件18人(其中大案11件16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7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人),立案数、判决率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增长,在全市检察系统处于领先地位。
在落实责任上突出一个“严”字。去年年初,就如何把反贪工作搞上去,该院党组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去年4月份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该院将3名干警充实到反贪队伍中,担任重要职务,有力地保证了办案的需要,增强了队伍的整体实力。该院检察长曹建华要求将反贪工作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把任务分解到小组和个人,把担子压到新提拔的干部身上;主管检察长、反贪局长要亲自带队办案;兑现奖惩,有了成绩戴“红花”,完不成任务碰“钉子”,出了问题挨“板子”,在工作上绝不姑息,在原则上绝不含糊。
在学干结合上突出一个“实”字。多办案,办好案,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真正做到让人民满意是该院反贪工作的奋斗目标。为了提高干警的素质,该院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让反贪干警参加,以提高干警的侦查谋略和技能。如去年9月,全市反贪部门综合工作培训班在该院举办,该院全体反贪干警参加了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此外该院反贪部门还通过在内部定期举办培训班的方式,让市检察院有经验的侦查人员给全体反贪干警授课、讲解重点罪名的侦查方法,并结合近年的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讨论,让每位干警都畅所欲言,谈各自的体会,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制定措施。通过学习,该院反贪干警的证据意识、侦查技能都有了明显增强,为保证办案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侦破案件上突出一个“智”字。案件质量是反贪工作的生命线。将每一起反贪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能否很好地运用侦查策略和办案技巧,就成了一个案件能否成功的关键。在办案中,该院反贪干警注意克服就案办案的单一模式,十分重视侦查方法和侦查策略,在初查阶段,随时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不仅仅盯着“拔出的萝卜”,而且不放过“带出的泥”,注意收集、发现、积累、扩大案源,杜绝办结一个案件就无案源的现象发生。如在办理李某涉嫌贪污一案时,承办人员注重在深挖有价值的线索上做文章。从李某的供述结合调取的账目,发现了另两起贪污犯罪的案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