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梁 焱)日前,全省法院社会法庭工作现场会在许昌市召开。会上,光山县法院荣获“2009年度全省法院社会法庭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受到省高院的表彰,再次以骄人的成绩实现了该院党组“整体工作创一流、单项工作争第一”的工作目标。

2009年夏天,省高院根据中央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改革精神,号召全省各级法院开展社会法庭工作。光山县法院吃透精神,领会实质,迅速行动,真抓实干,大胆创新,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于2009年8月6日,指导成立了我市第一家社会法庭——光山县寨河镇社会法庭。该院一边扎实苦干,一边摸索创新,很快将社会法庭这一新生事物辐射全县各乡镇。截至2009年年底,该院会同乡镇党委和政府聘请社会法官140人,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0余件,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以最小化成本化解了大量民间纠纷,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信阳中级法院院长周冀荣、常务副院长王玉明曾多次莅临该院指导调研,对该院社会法庭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各兄弟法院也纷纷前来参观学习。2009年10月10日,全市法院社会法庭工作现场会在光山县法院召开,该院向全市法院介绍和推广了社会法庭工作经验。2009年11月2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深入光山县寨河镇社会法庭调研指导,在仔细察看寨河镇社会法庭的环境设施、工作台账、值班日志等情况后,对光山县法院社会法庭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