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 晓 戴新义)2009年,市司法局以全面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的行风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

加强律师管理工作。在全市律师队伍中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后在全市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经验交流会和全市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转段动员会上作典型发言。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已建立律师事务所独立党支部10个,联合党支部2个,执业律师党员59人。我市金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省律协评为“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2009年执业律师达252人,比2008年增加27人;全市律师代理各类案件7082件,其中刑事案件2356件,民事案件2113件,行政案件87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678件,仲裁案件69件,法律援助案件779件,担任法律顾问524家;参与信访接待和市县区领导接访1230次,接待信访群众3856人次,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论证27起。

加强公证管理工作。建立公证质量互查机制,共进行4轮11次公证质量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落实改进措施。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农村经济、招商引资、土地征用和承包经营等提供公证法律保障。积极为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上门办理公证服务,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此类公证1560件。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公证42091件,其中民事公证26656件,经济公证11209件,涉外公证4226件。

加强司法鉴定管理。以日常监管为基础,坚持普遍督察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现场点评与限期整改相结合,做到监管工作具体化、常态化。组织参加全国法医司法鉴定学术讨论会,我市有3篇司法鉴定论文被收入会议论文集,在全国范围内发行交流。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司法鉴定事项,按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幅度减收费用,全年共办理此类案件586个,减收费用近15万元。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1579件,无一起错鉴、假鉴案件,司法鉴定采信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