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韩文斌 熊林高)近两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前年10月份、去年5月份在辉县市、南召县召开的全省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座谈会精神,深入开展“双创”活动(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示范村),组织修改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加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指导评估,实行动态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全市已有2895个村达到省村民自治合格村标准,其中示范村79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