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蔡瑞明 刘 建)2009年,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商城县法院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措施满足群众“四项需求”,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该院一是满足当事人对提高法官办案效率的需求。对所有积案登记造册,按照剩余审限的长短进行分类,调动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等各种力量,集中时间送达、排期、开庭,确保在审限内将案件清理完毕,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截至2009年11月,积案审结率近90%。二是满足当事人方便快捷进行诉讼的需求。在距县城较远、人口比较集中的辖区设立立案联系点,减少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减轻当事人的讼累。三是满足人民群众对提高自身诉讼能力的需求。为提高当事人的诉讼能力,帮助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院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法制宣传,了解当地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望和要求,并印发了《诉讼立案材料一览表》5000余份,指导群众进行诉讼。四是满足驻地党委和政府的司法服务需求。组织法庭工作人员到辖区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及村委会、居委会进行走访,征求意见和建议,从多方面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