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非)从2010年1月1日起,平桥区将正式启动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

平桥区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将按照“以收定支,保障适度;总额控制,统一管理;合理定点,兼顾乡村;简化程序,强化监管”的原则进行,实行区办乡管的管理模式,即乡镇卫生院负责门诊统筹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乡镇合管办给予指导和监督,乡镇卫生院为辖区的门诊统筹医疗服务主体,院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门诊治疗服务、门诊医疗费用控制和门诊统筹补偿的具体实施业务。

该区此次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是从每位参合农民150元的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40元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用于参合农民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费用的补偿。基金实行全区统筹管理,按乡镇划分门诊统筹基金控制指标。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实施后,参合农民的普通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为30%,以户为单位实行年度封顶,封顶线为60元,家庭成员共享,达到封顶线后的门诊就诊费用自付。同时,门诊统筹还设定了单日门诊补偿封顶额,乡级单日门诊补偿封顶额为12元,村级单日门诊补偿封顶额为6元。届时,参合农民在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就可以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普通门诊就诊费用补偿,满足参合农民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