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劳 宣)为做好工资清欠工作,严厉打击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确保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返乡过年,维护社会稳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和市总工会按照省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从2009年11月15日至2010年2月5日,在全市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分宣传发动、企业自查、执法检查、分析总结四个阶段进行,以招用农民工较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高发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为重点,集中检查各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查处和纠正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

为加强领导、强化协作,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和市总工会联合成立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制订方案,明确任务,强化职责,统一行动,联合执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依法严厉打击、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将依据有关法规向社会公布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