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 晓 胡仲玫)日前,罗山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贴近基层、联系群众的特点和优势,以服务农村、农民为工作重点,以乡镇、村(居)为工作纽带,积极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使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农村、服务群众的能力得到整体提高。
该局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局党组研究,决定组建“罗山县新农村建设法律咨询专家技术服务团”,法律咨询专家团推荐选举刘康民同志为法律咨询专家团团长,并从法律专家库中推荐产生专家团成员10人。二是制定新农村建设法律咨询专家团章程。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新农村建设需要为宗旨,围绕本专业、本行业发展实际及技术需要,开展调查研究,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性建议和咨询。三是形式多样。通过制作科技板报,印发法制宣传单,利用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发布法律法规等信息,并设置热线服务电话,接受法律咨询或其它专业服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