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 坤) 继2008年新县被表彰为“信阳市农村‘三资’清理和规范工作先进单位”之后,日前,在郑州召开的全省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总结表彰会上,新县又获得了“全省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08年,全市清理规范乡村财务伊始,新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清财工作,将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中心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该县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进行研究部署,加强对清财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清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牵头组织、财政部门具体实施、农业部门审计参与、县直单位包乡”的工作机制。各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乡村部门齐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多措并举,多层联动,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清财工作格局。

该县累计清理单位307个,资金达5.5亿元;核实乡村债权3.2亿元,债务4.4亿元;核实乡村固定资产1.2亿元、村级资源217项,价值2.4亿元;清理各种流水账、断头账、布袋账118个,回收欠款60多万元;清理整顿不规范票据20000多张,金额计160多万元;查处案件7起,涉及金额83.8万元,责任追究7人,追缴各种违纪违规款项21.2万元;纳入乡镇“三资”代理中心资金1400多万元、资产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