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展示固始青年的精神风貌,彰显固始构筑青年人才高地的实际成效,进一步推出和宣传一批在各自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人物,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和青年人才的脱颖而出,固始县委宣传部、固始团县委、固始县广播电视局、固始县青年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三届“固始县十大杰出(优秀)青年”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表彰和宣传在固始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程中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优秀青年代表,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学习成才、艰苦创业,将固始各族各界青年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凝聚到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事业上来,勇敢地肩负起新的时代责任。

二、评选对象、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至45周岁的固始籍公民或在固始县工作的外籍青年,截止到2009年9月1日,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1964年11月1日至1991年11月1日之间出生);

2.政治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3.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固始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构建和谐固始的伟大实践,业绩突出,贡献重大;

4.曾当选过“固始县十大杰出青年”、“信阳市十大杰出青年”、“河南省十大杰出青年”者,本次不再参评。

三、评选活动组织

1.评选活动由固始县委宣传部、固始团县委、固始县广播电视局、固始县青年联合会联合主办;

2.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

四、评选办法

1.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可先在本地、本系统开展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或在本地、本系统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报经党政领导同意,向评选委员会择优推荐1名至3名候选人;

2.评选委员会将根据候选人的事迹确认正式候选人,并报县委及有关部门审定;

3.在县相关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开辟专栏,公开介绍候选人先进事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向各乡镇团委、县直各单位团组织发放选票,在正式候选人中投票选出20名优秀青年;

5.在“固始网”和固始共青团网站上对20位候选人进行公示,并进行网上投票。候选人的得票结果将作为综合评分的一项纳入综合得分,比例为10%;

6.对20名候选人进行考察,并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召开评委会会议,评选出第十三届“固始县十大杰出青年”和10名“固始县优秀青年”。

五、表彰奖励

1.举行命名表彰大会,将于2010年5月4日前夕表彰固始县第十三届“十大杰出青年”,授予“固始县优秀青年”荣誉称号;

2.在相关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开辟专栏对“十大杰出青年”和优秀青年的先进事迹进行专题报道;

3.召开“十大杰出青年”先进事迹报告会,由本届“十大杰出青年”汇报自己的先进事迹。

六、其他要求

1.各乡镇团委、县直各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与支持,确保本单位候选人的质量;

2.在推荐候选人时,要坚持公正、择优的原则,体现客观性、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和时代特征,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征求各方面意见;

3.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魅力固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点上报在上述领域中成绩突出者、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典型、外出务工回乡创业典型、科技致富能手等具有广泛示范带动作用的青年典型,以及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广大群众一致认可的优秀青年;

4.报送候选人的材料为:(1)候选人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须贴照片),(2)候选人事迹材料3份(字数在2000字左右),(3)候选人事迹简介3份(字数在600字左右),(4)半身免冠照片、电子照片各1张,(5)候选人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电子文档一份;

5.以上材料于2009年12月31日前报固始团县委办公室(县行政中心2036室)。

中共固始县委宣传部 共青团固始县委

固始县广播电视局 固始县青年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