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近一步转变干部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市干部作风建设督察组始终保持督察工作的高压态势。近期,又查处了五起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的典型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现将这五起典型问题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光山县畜牧局动检站副站长金国亮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

10月20日,市督察组在市畜牧局进行督察时,发现来该局办事的光山县畜牧局动检站副站长金国亮工作日中午饮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光山县畜牧局给予金国亮同志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其动检站副站长职务;光山县纪委责成光山县畜牧局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并将此事在全县通报,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

二、淮滨县粮食局副局长曹立俊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

10月22日,市督察组在淮滨县粮食局进行督察时,发现该局副局长曹立俊工作日中午饮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淮滨县纪委给予曹立俊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对负领导责任的淮滨县粮食局局长兰增富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并将处理情况在全县通报,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开曝光。

三、淮滨县粮食局多种经营公司副经理乔恩杰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

10月22日,市督察组在淮滨县粮食局进行督察时,发现该局多种经营公司副经理乔恩杰工作日中午饮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淮滨县粮食局给予乔恩杰同志行政警告处分,淮滨县纪委对负领导责任的淮滨县粮食局局长兰增富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并将处理情况在全县通报,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开曝光。

四、平桥区高粱店供电所代所长陈卫先和工作人员于国庆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

10月9日,市督察组在对平桥区高梁店乡进行督察时,发现高粱店供电所代所长陈卫先和核算员于国庆工作日中午饮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农电服务中心给予陈卫先和于国庆二人行政记过处分,对其分管领导刘世明进行诫勉谈话。

五、浉河区柳林乡土管所职工候宗卿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

9月24日,市督察组在对浉河区柳林乡进行督察过程中,发现该乡土管所职工候宗卿工作日中午饮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浉河区柳林乡给予候宗卿行政警告处分;区监察局对负领导责任的柳林乡土管所所长聂传宏进行诫勉谈话。

五起违反“禁止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规定的典型问题的查处,再次说明“禁酒”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虽然通过几年的严格督察,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违规违纪问题依然屡禁不止,时有发生,必须引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必须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教育管理和干部作风建设督察工作。

一是一些违规问题在基层有所抬头,必须继续加大督察力度。连续查处五起违反“禁止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充分反映出该问题在个别地方有所抬头,全市来之不易禁住的喝酒风有反弹的危险,要解决这一问题,不断巩固禁酒成果,继续维护和保持好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必须进一步加大督察工作力度,通过强劲有力的督察手段,科学有效的督察方法,畅通无阻的举报途径,直查快办的处理方式,不断发现违规问题,严肃处理违规人员,同时,坚持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对全市公务人员不断进行警示教育。

二是部分人员思想有所放松,必须继续加强教育管理。目前,随着督察工作长期的开展,部分公务人员,特别是一些基层单位的工作人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对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重视不够,认识淡化,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发生违规问题。同时,一些地方和部门也放松了狠抓干部作风建设的工作力度,没有始终绷紧这根弦,没有始终把本级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放在首位,导致近期多起违规典型问题的发生,特别是有两起违规问题发生在同一单位更说明了一些单位领导重视不够,教育不力,管理混乱。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继续加强本级本部门的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公务人员思想认识和个人素质,不断增强执行各项规定的自觉性。

三是继续扩大督察效果,必须构建督察长效机制。督察工作开展近三年了,目前,既要防止违规问题的反弹,巩固已取得的成绩,又要面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继续扩大工作效果。针对这一形势,必须构建督察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推进督察工作的深入开展。近期,市委、市政府下发了《信阳市2009年度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督察工作考核办法》,对各级各部门干部作风建设督察工作进行考核,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开展督察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和重申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督察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为下一步科学开展督察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下一步,市委、市政府还将针对督察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努力构建督察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扩大督察工作效果。

信阳市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

发展环境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