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静)为了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增强城乡低保工作的社会效果,罗山县近日全面启动城乡低保清查整理工作。

为确保此次城乡低保清查整理活动取得实效,罗山县民政局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县、乡、村工作要求和相关责任。此次清查范围广、时间长、工作量大,将通过自查、整改和检查三个阶段,重新核定全县范围内所有低保对象。清查对象为全县已被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清查的重点是企业改制、失地失业返乡农民、因病因灾致贫人员及来信来访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的个别家庭。清查的主要内容为低保对象家庭的基本情况、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状况,详细调查低保审批过程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重复保”,对不符合条件的是否做到应退尽退等情况。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在城乡低保清查工作中,将本辖区所有低保对象名单,在低保对象比较集中或群众容易看到的政务公开栏内,集中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阶段群众有异议的,将逐户调查,加以核实,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听证、审核,若符合条件,仍可继续享受低保待遇,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取消。对被清退的对象符合劳动就业和帮扶条件的纳入就业和扶贫帮扶政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