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上午,光山县泼河镇村民黄某父女专程来到光山县检察院,送来一面书写有“排忧解难、执法为民”八个大字的锦旗,并当面向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立鹏表示衷心感谢。

原来,黄某与邻居余某因琐事引发争吵厮打,余某将黄某打成轻伤。可余某正在肝炎病发期,不符合关押条件,双方因赔偿费问题产生分歧而未达成协议,黄某见自己治疗费及损失未得到赔偿,余某却一直得不到惩罚,便认为余上面有人,因此心生不满,扬言要到县、市,甚至进省赴京上访。案件移送光山县检察院审查逮捕,被确定为A级信访风险,院党组高度重视,指定由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细致审查,承办检察官通过走访调查,获知黄、余双方系邻居,还有亲戚关系,便主动前往案发地,邀请其所在村村委会干部及在双方当事人中有威望的亲戚出面进行调解,经过不懈的努力,双方达成协议,黄某得到了应有的赔偿。于是,便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这为光山县检察院多年来始终保持的涉检信访进省赴京“零记录”又添上了厚重的一笔。那么,他们靠的是什么妙方一直保持这个“零记录”呢?黄立鹏一语道破其中的奥秘:“我们始终坚持把涉检信访当做头等大事来抓,通过多年的工作经验,我们已经找到了‘灵丹妙药’,那就是:一周一评议,一天一碰头,搭建风险评估‘烽火台’;谁家的孩子谁抱走,构筑信访责任‘防火墙’;‘四心’服务解民忧,高挂涉检上访‘免战牌’。近年来,我们依法推行首办责任制,坚持运用涉检信访风险评估机制,从细处入手,着眼法律与人文关怀,化矛盾于基层,排纠纷于萌芽,积极构建和谐社会。”2007年以来,该院控申部门共接待群众来访80余人次,其中涉检信访达10余人次,集体访3件20余人次,化解矛盾41余人次,调解纠纷20余人次,避免进京上访10余起,赴省、市上访20余起,为光山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周一评议,一天一碰头”,搭建风险评估“烽火台”

“一周一评议”是指每周一例会之后,院党组及时召开信访评议会,由控申部门负责人通报上周的信访工作情况,各分管领导分别介绍分管部门上周的涉检信访案、事件,分析可能出现的信访苗头,拟定风险评估等级,再由控申部门总结归纳,提出可行性意见,目的是为了消除矛盾,提高息诉率,减少涉检上访,减少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心理负担,达到顺民心、得民意。把上访案、事件与风险等级结合起来,制定具体解决方案,按照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有效方式避免上访,最终达到取信于民的目的。“一天一碰头”是指控申部门对已出现的或是可能出现的信访案、事件逐一进行排查,与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见面,询问信访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意见。在上周一的信访评议会上,渎检部门提出一起案例,申诉人余某控告某派出所原所长刘某滥用职权,使其合法的经济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但经渎检部门调查核实,刘某滥用职权的事实证据不足,不够立案查处。余某扬言,刘某如不受到法律的制裁,他将进省赴京上访。院党组对该信访案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认为此案既然不能立案,就应该做好息诉工作。院党组要求控申部门负责督查,每天与渎检部门承办人见面,抓调解进度。经过五天的细心调解,余某与刘某双方达成协议,余某表示愿意息诉罢访。由于“一周一评议,一天一碰头”工作机制不摆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从人民群众来访需要出发,着力解决群众诉求,这一举措深得群众称赞。今年3月份,光山县某乡一78岁的农民来光山县检察院反映县民政局和乡民政所给其军转抚恤待遇偏低,工资没给足等问题,他先后到民政局、退伍办、县委、县政府等多次上访,时间长达两年,经多次催要没有结果。这一情况尽管不属于查处范畴,(下转B4版)

ⅲ东超宇栋传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