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坚持靠法制解决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完善调解衔接,强化排查化解,落实司法救助,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责任追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维护司法权威,实现三者有机统一。为此,建议总结、推广市检察院处理信访工作的经验做法,为全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包括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树立一个学习的榜样。
(三)积极解决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抓紧建设市政府信访接待大厅,扭转目前接访场所远不适应信访工作需要的困难局面;组织市编制部门统一研究、统一安排,没有设立信访机构的县区人大常委会和没有设立第二庭的县区法院,一定要尽快设立;督促市公安局把信访接待与正常办公场所分开,直接面向群众,畅通信访渠道;责成有关县区加大对信访建设的投入,积极解决人员、编制、场所、经费等方面不适应工作需要的问题。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照法定职责范围研究办理(第三条请市政府办理,第二条请市信访局办理,第一条请市人大信访办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于2009年12月31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