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于2009年10月30日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信访稳定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我市人大信访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会议认为,我市各级人大、政府和审判、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转变工作思路,拓宽工作视野,推进工作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强有力地促进了信访稳定形势的根本好转,为全市战胜世界金融危机带来的巨大困难,保持经济向好趋稳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会议同时指出,当前,我市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信访量居高不下,信访工作机制、接待条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需要,信访工作的薄弱环节亟待加强。近期,建议切实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进一步端正认识,按照全国人大要求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依据宪法和监督法规定,把各级人大信访工作摆进常委会重要日程,作为常委会实现工作监督、法律监督的途径之一,为各级人大常委会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依法决策,提供扎实基础。为此,积极推进各级人大信访工作认识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场地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做到所有来信来访,件件登记、记录在案,随时可查,达到100%;所有来信来访,都要有人拆阅,有人接待,进行分析、归类,达到100%;所有来信来访都要交办,把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达到100%;所有来信来访,件件要有回音,达到100%。
(二)推广市人民检察院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力度。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要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工作目标,坚持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坚持把问题解决在源头、坚持依靠基层解决问题、(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