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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司法权威 保护群众权益


罗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本报讯(左强)近日,罗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严厉打击和惩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法院判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给付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货款450余万元及利息;被告人王某需在300万元出资限额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执行期间,被告人王某拒不如实申报财产状况,还刻意隐匿、转移其名下可供执行财产。王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拒不申报财产,先后两次被法院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

此后,执行干警通过深入调查,精准掌握了王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相关证据。鉴于王某的行为已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挑战法律底线,该院执行局把王某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送罗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将王某抓获归案后,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庭审当日,公诉人当庭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银行流水、查控记录等一系列证据,清晰、完整地揭示了王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事实。面对确凿的证据,王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和辩护。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案件定性、量刑情节等焦点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鉴于案情需要进一步合议,审判长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庭审期间,该院执行局特意传唤数名在近期执行案件中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到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敦促其主动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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