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段黎明
“只要能把婚离掉,让我远离‘家暴男’,让我干什么我都愿意。”8月4日,谈起半年前,当事人丁某来到固始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时的哭诉,办案检察官高金凤记忆犹新。
2021年5月20日,丁某与张某在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22年5月至2025年2月,张某多次对丁某实施家庭暴力,家暴行为后期频繁到每月多次。直至一次家暴后丁某面部损伤、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牙齿折裂,丁某才鼓起勇气提出离婚,却遭到张某的强硬拒绝。
“都是些家务小事,时间长点就好了。”张某的父母一直为儿子撑腰。
丁某法律知识欠缺,不知道如何向法院主张诉求,2025年2月26日,她向县妇联寻求帮助。县妇联了解情况后,根据《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向县人民检察院移交了线索。
“今年1月,我院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工会、县妇联、县残联等单位共同签署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聚焦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构建了‘检察主导、多方联动、全程协同’的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新格局。”据高金凤介绍,受案后,检察官立即组建办案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第一时间协助丁某到公安机关调取出警记录、告诫书等关键书证,查明了张某的恶劣行径及丁某受到家暴伤害的事实,鼓励丁某提起诉讼依法维权。同时,针对丁某的特殊情况,人民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对接,法律援助中心为丁某指派了一名法律援助律师。
“家是温暖的港湾,不是滋生暴力的温床。家庭暴力绝非‘家务事’,而是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严重侵害。它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一味的忍让只会让施暴者变本加厉。”3月26日,固始县人民检察院向固始县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丁某提起的离婚诉求。3月28日和7月9日,两次开庭时,检察官出庭支持丁某提起的离婚诉讼,表明检察机关反对家庭暴力的鲜明态度。
7月30日,固始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判决准予丁某与张某离婚。至此,丁某终于摆脱了不幸婚姻,走出家暴泥潭,开启了新的生活。
“对家暴‘零容忍’,既是法治的鲜明立场,也是全社会的基本共识。家暴受害者完全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在受理申请后也会充分发挥好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帮助受害者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愿每一个家庭都远离暴力,也愿每一个人都能在爱与被爱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高金凤语气坚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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