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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人民法院

高效调解化纠纷


本报讯(池雨)近日,潢川县人民法院高效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付清拖欠劳务费,实现矛盾就地化解、款项当场付清,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受雇于被告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双方因剩余劳务费结算产生争议。原告多次催讨剩余劳务费无果后,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卷材料,核实劳务事实、欠款金额、沟通记录等关键信息。得知被告身在外地,承办法官未简单排期审理,主动通过电话先行沟通,厘清双方争议焦点。待被告返回潢川县后,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并向被告释明劳务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提供劳务后足额支付报酬是法定责任,拖欠不仅违背诚信,还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在承办法官情理兼顾的调解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付清拖欠劳务费45000元,纠纷得以化解。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耕民生司法,完善异地纠纷沟通、多元矛盾化解机制,积极推动调解协议当庭履行,以有速度、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举措,妥善办理每一起民生“小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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