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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信人民法庭

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


本报讯(宣亚丽)近日,息县人民法院包信人民法庭调解一起原材料采购合同纠纷案。

某供应商与某企业签订《原材料采购合同》。双方约定,由某供应商向某企业供应生产所需原材料并缴纳相应保证金。合作期间,某企业因资金周转出现困难,部分货款及保证金未能按期支付,双方因此产生矛盾。经协商无果后,某供应商将该企业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货款、返还保证金并承担相应利息。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研判时,发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是本地涉农企业,一旦进入诉讼程序,不仅耗时费力,还可能对企业信誉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秉持“调解优先、诉源治理”的理念,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启动先行调解程序,并主动对接当地党委政府,搭建起多方联动的调解平台。

调解中,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仔细核对合同、收货收据等核心证据,厘清欠款金额、保证金返还等争议焦点。找准焦点后,承办法官采取“面对面说理、背靠背谈心”的方式,充分听取双方诉求。一方面,向某供应商明晰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耐心释明先行调解在节约诉讼成本、缩短纠纷解决周期、维系合作关系等方面的优势;另一方面,针对某企业资金周转难题,积极与某企业沟通协调,引导其制定合理还款计划。经过多轮耐心疏导,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被告在已支付部分款项的基础上,当场再履行一笔,剩余货款分期分批付清。原告对被告还款安排表示认可,同意不再进入诉讼程序。至此,这起纠纷在诉前得到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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