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凌云
近日,我市一处行道树在风雨中与变压器碰撞产生火花,有关部门在接到群众反映后,当日就将其移除。事情不大,反应很快,处理果断。这个看似寻常的民生热线处置事件,似一面镜子,映照出“施政为民”的政绩观。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贵在“敏”与“速”。树碰变压器,在群众的安全感上戳了一处“窟窿”。潢川县相关部门从接诉到核查、从联动到处置,环环紧扣,半日解决。这种闻令而动、立行立改的效率,展现出“马上办”的担当。它检验的正是职能部门是否真正将群众的“急难愁盼”置顶于工作日程,是否具备在细微处发现风险、于未然时化解危机的行动力。政绩不在于响亮的口号,而在于用速度、精度和温度回应关乎群众利益的“鸡毛蒜皮”。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重在“实”与“彻”。面对隐患,相关部门没有选择简单修剪的“将就”,而是评估后决定移除树木的“彻底”。其中蕴含的是一种根本的权衡:是顾及树木留存、管理简便的“表面成本”,还是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的“根本逻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然选择后者。它要求从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与群众的切身利害出发,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这种考虑长远的“较真”,正是坚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
从一棵树的移除到举一反三的全线路巡查,引发了从“被动响应”向“主动治理”的深刻转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其成效不仅在于化解一个个具体矛盾,更在于构建起协同联动、高效响应的长效机制,让“群众利益无小事”成为施政导向。若每一次民声呼唤都能得到及时回响、有效落实,政府的公信力与社会的和谐基石便会愈加坚实牢固。
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真正经得起检验的政绩,就书写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之中。
每一次对民生诉求的及时回应,都是对正确政绩观的一次坚定树立;每一次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事项办理,都是对正确政绩观的一次生动践行。它让“对路”的政绩观,从理念转化为制度、从要求内化为自觉,不断夯实治理现代化的坚实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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