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长喜)12月30日,《信阳市极端天气灾害防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举行。《办法》已由市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信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何要制定《办法》?我市地处南北气候交汇的独特区域,属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的气候带,鲜明的季风气候特征与复杂多样的地形地貌相互交织,导致气象灾害呈现易发、多发的显著特点。当前,我市在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过程中,仍不同程度存在“重应急响应、轻事前预防”的倾向。因此,亟须通过政府立法进行系统性、前瞻性制度设计,强化气象灾害风险防控体系,切实减轻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
《办法》立足我市气候特点、地理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作出了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兼具的规定。具体包括:建立“预警为先导”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完善权威科学、准确及时的预警传播机制;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实际,兼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与大型活动安全防护需求;推行“递进式”极端天气服务与响应机制;健全极端天气灾害信息报告与舆情引导机制;构建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资源共享机制。
在《办法》制定过程中,我市严格遵循“小切口、有特色、精细化、可操作”的立法原则。《办法》不分章节,共27条,核心内容涵盖5个方面,即总体规定: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与工作原则;监测预警与信息传播:构建以气象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应急处置:强化政府主导与多部门协同响应;事后恢复:推动重建与总结提升;法律责任:强化责任落实与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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