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彭雨)近日,罗山县人民法院开展2025年第20次“豫剑执行”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行动当天,第二执行小组将某实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周某传唤至法院,处理一起标的额为25万余元的合同纠纷尾款事宜。
该案在执行初期,经调查,该企业因行业不景气及回款滞后正陷入短暂困境,账户资金仅能维持基本生产。若此时采取强制查封、冻结等常规措施,可能导致该企业停摆。基于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经营主体活力的理念,执行干警并未“一执了之”,而是积极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分期履行方案。该企业先行支付5万元,剩余款项在法院给予的履行宽限期内分批偿还。期间,法院未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也未采取其他可能影响其正常经营的强制措施。
在法院,执行干警向企业负责人周某询问了解到,随着市场回暖,该企业已稳步走出低谷,目前有能力偿还案款。于是,周某当场将剩余案款一次性全部付清,主动提前结束了宽限期。
此案中,该院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执行措施,通过精准适用执行宽限等柔性措施,既保障了债权人权益的最终实现,也为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赢得了生存发展的宝贵时间,最终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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