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民主立法锻造治理利器
从2024年12月启动,到2025年2月一审、6月二审,再到7月批准通过,整个立法过程充分吸纳民意、汇聚民智。
立法调研深入扎实。调研组走访4县3区的30个住宅小区,与业主、物业企业面对面交流。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多个平台征集建议,专门听取物业企业、律师、政协委员等意见。整个过程收到意见建议1408条,创下信阳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的新高。
这部采用简易体例的《条例》虽只有四十四条,却条条直指民生痛点,体现出鲜明的问题导向和信阳特色。
两张“清单”破解监管难题。以前反映问题,部门之间经常推诿扯皮,最后往往不了了之。这是很多业主的共同感受。
针对这一问题,《条例》开出了责任清单的“药方”。第六条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梳理涉及物业管理的各部门以及机构工作职责,列出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第三十七条要求公布行政处罚事项和执法主体清单。
这两张清单的设立,将物业管理中的各类问题“对号入座”,明确了责任主体,从制度上杜绝了推诿扯皮的空间。
科技赋能破解自治难题。业主大会召开难、业委会运转难,这是困扰小区治理的普遍问题。
《条例》打出“科技赋能”组合拳。第十一条规定“鼓励采用互联网方式进行表决,提高业主参与度”;第十二条要求建立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供业主和业主组织免费使用。
这些规定直面业主参与度低的现实困境,通过信息化手段破解开会难、表决难、认证难等问题,为提升业主自治能力提供了技术支撑。
动态机制破解收费难题。物业服务收费是矛盾的焦点。《条例》第二十七条创新设计动态调整机制:政府指导价要定期调整基准价;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协商,行业协会定期发布参考价格。
这套机制既保障了物业企业的合理收益,又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让物业服务“质价相符”有了制度保障。
安全责任筑牢生命防线。住宅小区安全重于泰山。《条例》专门要求物业服务人制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明确政府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改机制,街道要定期排查安全隐患。
信阳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法学系副教授李小侠评价:“这些条款夯实了各方安全责任,将‘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理念转化为具体可行的制度,为防范事故发生提供了法律保障。”
法治力量滋养社区新貌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条例》施行虽时间不长,却已悄然改变着信阳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生态,让一个个小区焕发新的光彩。
记者走访中发现,物业人员正在从“管理员”向“服务生”转变。锦江城物业经理任天翔最近忙着组织员工学习《条例》。“我们要把《条例》内容吃透,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业主。”他服务的小区曾因停车位不足饱受诟病,《条例》施行后,他依据《条例》规定,与社区、业主协商,通过优化布局挖掘出更多车位,并引入智能系统管理。
“《条例》是我们的‘护身符’,也是‘紧箍咒’。”任天翔说,“它既保障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也督促我们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如今,该小区业主满意度从不足80%跃升至95%。
业委会从“闲置”到“贤治”。在经典花园小区,业委会主任柴亚起成了居民交口称赞的“热心肠”。《条例》明确了业委会职责,为他这样的热心人提供了施展舞台。为了美化环境,他多方协调推动小区实现“四季有花”;还组织志愿服务队,开展环境整治、帮扶老人等活动。
“有了《条例》这个尚方宝剑,我们工作起来更有底气了。”柴亚起说,“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业委会成员的禁止性行为,这既是对我们的约束,也是保护。看着小区一天天变好,心里特别舒畅!”
业主们则从“旁观”到“参与”,获得感实实在在。“以前电梯老出故障,维修不及时,大家提心吊胆。”百花名都小区业主刘先生说,“现在问题解决快多了。”更让他高兴的是,小区最近通过线上表决方式,顺利选出了新一届业委会,“我在外地出差,通过手机就投了票,太方便了!”
年轻业主小陈则对新建的智能充电桩赞不绝口:“《条例》重视安全管理,物业很快就安装了充电桩,‘飞线充电’成为历史,小区变得既美观又安全。”
退休教师王老师感受到更深层的变化:“环境美了,邻里关系更融洽了。物业经常组织活动,大家交流多了,矛盾自然就少了。这才是我们想要的社区生活。”
法治如水,润物无声。如今,在信阳,《条例》的各项规定正在越来越多的小区逐步落实,物业公司定期公示服务标准和收支明细,业主理性参与小区管理,社区工作者手握法治钥匙。“小物管”真正成就了“大民生”,法治的力量,正润物无声地滋养着每个社区、每栋楼宇。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