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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呼声”到“回声”


(上接第一版) 匠心雕琢,特色彰显

《条例》的制定过程,是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在长达4个月的征集意见建议过程中,累计收到各方面意见建议702条。其中,全国、省、市三级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137条专业建议,让立法更接地气。

最终出台的《条例》共七章四十七条,不是面面俱到的原则宣示,而是充满问题意识与实践智慧的“解决方案集成”。其特色体现在三个维度——

精准赋权与科学减负并举,破解基层“权小责大”难题。

针对社区工作“责任状”满天飞的现象,《条例》第四十条明确“三张清单”制度: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职的“主责事项清单”、需部门指导的“协助事项清单”、严禁下放的“负面事项清单”。这一设计为社区拒绝不合理行政摊派提供了法定依据。

“清单制度的意义在于划清了边界。”信阳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实践教学中心主任、法学博士张宇在参与论证时指出,“过去社区承担了太多本不该承担的事务,现在《条例》给了社区说‘不’的法律底气,这是治理理念的重要转变。”

固化本土经验,打造“信阳特色”治理品牌。

《条例》将信阳行之有效的治理智慧升华为法律原则。第四条将实践中的治理架构凝练为“权责明晰、指挥一体、条块协同、资源下沉、数字赋能”二十字方针,使之从政策语言转化为法律规范。第十五条明确要求“12345”热线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运用大数据分析民生诉求,推动问题源头解决。

参与审议的河南天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文阁对此评价:“《条例》没有简单照搬外地经验,而是把信阳自己的好做法固定下来。比如热线与治理的融合,就是基于我们连续两年全省前列的实践基础,这种本土化立法更有生命力。”

细化标准强化保障,让“软要求”成为“硬约束”。

《条例》在关键处力求明确具体:第十一条对“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进行列举式定义,防止概念模糊导致责任落空;第三十九条明确符合条件的专职网格员可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打通职业发展通道;第四十一条规定社区服务设施水、电、气执行居民价格,切实降低运营成本。

“这些条款很实在。”浉河区五里墩街道八一社区党支部书记王冰在法规实施几个月后深有感触地说,“特别是网格员职业化的规定,让队伍更稳定了。过去留不住人,现在有了发展空间,年轻人也愿意来了。”

法润城乡,景象一新

法律的价值在于实施。作为我市在基层治理领域制定的首部法规,《条例》施行数月以来,正在信阳广大城乡社区催生静水深流的变化。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基层自治的重要行为规范。过去,它们往往被“挂在墙上、说在会上”,如何让其真正发挥应有作用,《条例》对制定、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及其应当包含的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条例》实施后,在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的推动下,全市普遍开展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

为让村(居)民更广泛地参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商城县李集乡费楼村的干部与时俱进,用起了直播平台。

“垃圾怎么分类更合理?”“红白事简办标准怎么定?”村民们无论身在何处,都能通过手机参与讨论。你一言我一语,最终形成的条款简短、接地气。

“只有大家都认可,村规民约才可能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费楼村党支部书记张元宪说。线上讨论降低了参与门槛,外出务工的村民也能献计献策。

凝聚共识的过程也是普法的过程。法治精神在互动中潜移默化。如今,这份“云上”诞生的村规民约真正内化为全体村民心中的行为准则。“因为这是大家‘聊’出来的,遵守起来格外自觉。”张元宪笑道。法治与德治、自治在这里找到了生动结合点。

浉河区湖东街道某老旧小区曾是12345热线的“常客”,投诉五花八门。过去,社区疲于“接单派单”,但根源问题难解。

如今,湖东街道党工委对高频投诉事项进行专题研判。分析发现,矛盾焦点在于缺乏规范的物业管理。

湖东街道依法指导小区成立业委会,并引入“红色物业”服务模式。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实际问题。

“以前我们是‘消防队’,到处灭火。”社区负责人感慨,“现在《条例》给了‘施工图’,我们按程序推进,投诉量下降了八成。”

小区的转变不仅在于环境改善,更在于治理机制的建立。居民从抱怨者变为参与者,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治理成果。

傍晚,外卖骑手小张在送完最后一单后,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拐进社区“暖心驿站”。他在“民情随手拍”小程序上传了一张消防通道杂物堆积的照片。

几分钟后,社区网格员收到系统提示,立即前往处置。这正是《条例》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与治理的缩影。

平桥区平西街道为快递员、外卖员设立休息驿站,他们也化身社区的“移动探头”。“我们天天在街巷跑,看到安全隐患、环境卫生问题,顺手一拍就能上报。”小张说。

这支“流动网格员”队伍已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补充力量。街道定期组织培训,明确上报事项的范围和流程,确保问题精准转办。

“感觉自己也是社区的一分子。”小张的话道出了新就业群体的归属感。治理的“毛细血管”因社会力量的注入而更加畅通。

从豫南乡村到城市街巷,《条例》如春风化雨,将法治秩序、民主活力、服务温度播撒在基层土壤。它改变的不仅是具体事务的处理方式,更在重塑一种权责清晰、多元共治、邻里和睦的社区生态。

这部带着泥土芬芳和民意温度的地方性法规,正推动信阳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坚实而沉稳的步伐。从民生“呼声”到治理“回声”,法治的回响正在信阳城乡社区间久久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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