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环
“感谢法院为我们主持公道,感谢法官为我们拿到血汗钱!太感谢了!”近日,在潢川县人民法院,28位申请人脸上绽放着灿烂的笑容,将三面满载感激之情的锦旗,分别送到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柏定,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肖艳茹以及执行法官许振威的手中。
这28位申请人原是受雇于河南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该公司长期拖欠劳务报酬,申请人迫不得已诉至潢川县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于2025年2月26日达成协议,确认被告共拖欠28人劳务费155744元,并约定了分期支付方案。然而,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方并未按约履行。万般无奈之下,28位申请人向潢川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潢川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考虑到此案为系列案件且涉案人数众多,款项关乎农民工的基本生活保障,执行法官许振威第一时间向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肖艳茹进行了专题汇报,并迅速启动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主动联系申请人了解情况,全面核查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然而,初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涉诉较多,名下暂无直接可供执行的足额财产。面对传唤,被执行人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不履行。
为破解“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僵局,院长李柏定组织执行局干警进行专题研判。经深入分析,执行团队发现被执行人也是“债权人”,其应收物业费被长期拖欠,导致现金流断裂,形成“连环债”困局。鉴于此,潢川县人民法院一方面积极督促相关企业主管部门介入,对物业公司及其负责人王某进行约谈,明确其法律责任与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形成有效督促;另一方面,主动引导并协助该物业公司梳理其对外债权,针对其被拖欠的物业费案件,开启“立审执”快速通道,加快其债权实现进程。同时,明确要求该公司一旦通过快速通道收回款项,必须优先用于履行该系列案所欠的农民工工资。
在法院外督内导、疏堵结合的组合策略下,被执行人态度发生根本转变,积极配合行使自身债权。最终,通过快速回收的外部应收账款,被执行人分批将全部执行案款汇入法院指定账户。这笔关乎28个家庭生计的劳务费,在法院创新执行路径的推动下,得以全部执行到位。
案款到账后,潢川县人民法院立即组织集中发放活动,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那温暖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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