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法治周刊 PDF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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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护公正 守青绿


□本报记者 段黎明 通讯员 左强

罗山县人文与生态交相辉映。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如同一座坚实的法治桥头堡。这里,7名干警以“抓实事、重效率、抓规范、重细节”为行动准则,同时肩负起行政审判与环境资源保护等多重司法职责。他们用公正与高效书写为民答卷,用创新的司法实践传递温度,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让绿水青山常驻常青。

3年审结案件1144件,2025年以来高效化解纠纷470件——这一串串数字,是行政审判团队以汗水浇灌司法公正、用实干诠释责任担当的生动注脚。“全省‘三打’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全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拍摄的多部环保题材微电影斩获多个国家级奖项,沉甸甸的奖牌,镌刻着这支精干团队践行司法为民的坚实足迹,也见证着他们在平凡岗位上创造的不凡业绩。

从“被动应诉”向“主动规范”

“过去打行政官司,最怕‘告官不见官’,现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老百姓真正感受到了被尊重!”该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胡汉青的话语,道出了行政审判的深刻变革。为破解行政争议化解难题,该庭健全诉前调处体系,完善重大案件协同化解路径,构建起多方联动的化解新格局。2024年,该庭共审结一审行政及行政赔偿案件103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73件,调撤率高达70.87%。扎实的工作赢得了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致信表扬。

司法的温度不止于庭审之内。该庭将审判职能向前延伸,“送法进机关”活动常态化开展,法治讲座精准赋能,司法建议书靶向发力,推动行政机关从“被动应诉”转向“主动规范”。一次次法治宣讲、一份份建议文书,如同涓涓细流,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持久司法力量。

从“一纸判决”到“修复生态”

春日的楠杆镇绿意盎然,第47个植树节当天,县人民法院联合多部门在补植复绿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的司法实践活动,让生态保护有了最生动的注脚。

“我违反了森林保护法规,愿意补种树苗弥补过错。”在滥伐林木案当事人的忏悔声中,新栽的树苗迎风挺立。

这起公益诉讼案件的执行,正是该庭守护绿水青山的缩影。2024年,杜某在国家一级公益林地无证砍伐105株林木,吴某、翟某在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滥伐1043株林木,两案三人均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处刑罚的同时,判令其补植补种相应林木,以恢复性司法实现“惩治犯罪+生态修复”双重目标。

一纸判绝不是终点,而是修复生态的起点。依托环境资源审判集中管辖优势,该庭建立7处司法保护与警示教育示范基地,形成覆盖土地、山林、水域等全域的综合保护网络。2022年以来,累计判决当事人复植补绿14550余株、增殖放流26000余尾,让受损生态逐步重现生机。

“群众的信任,就是我们肩上的责任。”这不仅是胡汉青扎根基层25载的深切体悟,更是全庭干警的共同信念。在他们看来,司法裁判绝非冰冷的机械作业,而是天理、国法、人情的有机融合与衡平艺术。这支团队,正以法律为尺,也以人心为度,在每一起案件中探寻公权力与私权利的最佳平衡点。他们的工作,始于法庭,却远不止于法庭——向前延伸赋能法治政府,向外拓展守护绿水青山。

微光成炬,法治罗山、生态罗山的前行之路,正因他们的专业与坚守而愈发清晰、坚实。

书写为民答卷

□段黎明

3年审结1144件案件、100%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70.87%的调撤率……彰显着司法对群众诉求的真切回应。从“告官不见官”到“出庭又出声”的转变,正是罗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的7名干警用专业坚守书写的司法为民生动答卷。

更难能可贵的是,他们跳出“一纸判决”的局限,将司法职能延伸到生态保护的第一线。补植复绿14550余株、增殖放流26000余尾,7处司法保护示范基地筑起生态屏障,让“破坏者修复”成为常态。当滥伐林木者在植树节补种树苗,当司法建议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动力,我们看到的是有温度、有力度、有广度的新时代司法实践。

这支队伍用奉献印证担当,用行动诠释初心。他们既是行政争议的化解者,也是绿水青山的守护者,在法律威严与民生温度之间找到平衡。这样的司法实践,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也为县域治理注入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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