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韩卓洁)“感谢县纪委监委为我澄清不实举报,让我彻底放下了思想包袱!今后我一定鼓足干劲,全身心投入工作,更好服务群众!”近日,在淮滨县某县直单位召开的党组会议上,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王某澄清正名,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树牢“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鲜明导向,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精准甄别是前提。该县纪委监委系统梳理2021年以来受理的检举控告线索,重点排查重复举报、异常举报和已了结问题,综合研判举报动机、问题真实性、举报方式等关键要素,严格区分误告、错告与诬告陷害界限,坚决防止“一刀切”和简单化处置。同时,依托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的“三方协同”机制,在线索移送、证据固定、案件研判、结果反馈等环节形成闭环,专业甄别、法治化处置,确保每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得当。
规范流程是关键。该县纪委监委严格遵循“申请启动、调查核实、集体研究、审批备案”程序,对经查实举报失实且符合澄清条件的,承办部门及时提出书面建议和工作方案,层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确保澄清工作严谨规范、经得起检验。在澄清方式上,坚持因人施策、精准适配,综合考虑影响范围、干部意愿和工作需要,灵活运用书面通知、当面告知、会议通报等形式,在适当范围公开真相,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今年以来,已精准查实诬告陷害案件11起、依纪依法处理11人,为57名干部澄清正名,彰显了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坚定决心。
跟踪回访是保障。该县纪委监委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对澄清对象及时跟踪回访,通过谈心谈话听取意见、日常了解等方式,动态掌握澄清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真正帮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以澄清正名工作为契机,深入宣传讲解党纪法规与信访举报政策等相关政策依据解疑释惑。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诬告陷害,完善常态化澄清正名机制,强化正面激励与反面警示结合,为县域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纪律保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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