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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遇难题 “四长”来化解


——浉河区综治中心探索涉法涉诉问题化解新路径

□本报记者 韩蕾

对于小林(化名)来说,浉河区综治中心积极探索并实践的“四长解难”机制,不仅为她指明了矛盾纠纷化解路径,更让她重拾了生活的信心。

今年5月,小林因为婚姻财产纠纷来到浉河公安分局湖东派出所求助。湖东派出所在职责范围内对当事人采取警调措施,但效果不佳,便引导小林到浉河区综治中心反映情况。

浉河区综治中心自建立“四长解难”机制以来,每个工作日均有浉河区委政法委和浉河区人民法院、浉河区人民检察院、浉河公安分局、浉河区司法局主要领导或班子成员轮流到浉河区综治中心带班,直接面对群众,协调处理涉及本部门的矛盾纠纷事项。

为便于政法单位独立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浉河区综治中心在常设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的基础上,单独为各政法单位设立了专属功能室,作为解纷的主阵地。

小林来到浉河区综治中心反映问题后,中心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首先进入到调解程序。来到调解室后,小林见到了当天浉河区委政法委的带班领导和浉河区人民法院、浉河区司法局相关人员以及综治中心的品牌调解员。

认真倾听小林的诉求后,了解到小林之所以前来求助,是想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路径。于是,大家从情、理、法的角度向小林分析矛盾产生的症结,并依据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在调解路径走不通的情况下,依法引导小林提起诉讼。同时,考虑到小林的经济状况,浉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法定申请流程向小林提供了法律援助。

在浉河区委政法委的主导和各政法单位的联合参与下,小林的婚姻财产纠纷得到了法治化的解决方案。小林本人在经过综治中心专业人员的心理疏导后,卸下了沉重的心理“包袱”,积极面对生活。

在“四长解难”机制的推动下,浉河区各政法单位通过整合系统内部资源,有效提升复杂疑难案件化解质效。

浉河区人民法院与浉河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等行业力量有效衔接,对不同案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理情融合的诉中调解工作。浉河区人民检察院结合“12309”职责,将检察长接待要求融入综治中心工作,做深做细检察服务。公安机关将非警务类矛盾纠纷与综治中心互通,实现警综对接,联合处置。而司法行政部门则组建由人民调解员、专业律师等构成的矛盾调处组,为浉河区综治中心矛盾化解提供优势资源。

同时,浉河区委政法委每周牵头召开案件研判专题会议,全面听取一周内涉及政法单位的各类交办案件的推进情况,分析难点堵点,明确下一步处置方向。通过对新问题即接即办、老问题研究跟办、重复问题限期督办,对各类矛盾纠纷事项,做到全程“有人接、有人办、有人管”,确保矛盾纠纷“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今年以来,浉河区以“四长解难”机制为统领,在浉河区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的统筹协调下,通过在综治中心轮流坐班组织化解、每周研判例会推动化解、开展案件评查监督化解、运用司法救助兜底化解一系列配套机制,构建起涉法涉诉问题化解闭环,逐步形成让群众反映的问题在法治轨道解纷促和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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