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凌云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并非简单的节支降耗,关键在于平衡好“增”和“减”的关系,通过精准施策,激发干事创业的活力,推动实现财政效益最大化、治理服务高效化。
当“精打细算”,把资源浪费的“水分”彻底挤干。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形象工程和低效投入,这就需要打破“基数预算”惯性,树立“零基预算”思维。要聚焦“四风”问题,坚决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刀,取消无实质内容的面子工程、杜绝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从一些地方对办公设备“能修不换”、会议培训“线上+合并”的务实举措,到部分地区压减公用经费、核减无效项目的硬约束,实践证明,只有对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应省尽省”,才能把“零钱”凑成“整钱”。
当“靶向发力”,把发展民生的“根基”扎实筑牢。厉行节约不是苦行僧式的节衣缩食,而是“该省则省、该投则投”的科学统筹。优先服务民生保障、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发展急需领域,既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又为长远发展蓄动能。一些地方将压减的一般性支出统筹用于产业升级和民生服务,部分地区把节省资金集中投向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薄弱环节,这正是“好钢用在刀刃上”的生动诠释。只有让资金倾向群众期盼的领域、聚在发展的薄弱环节,才能让“过紧日子”转化为群众看得见的效能。
同时,“平衡”的核心在于精细“管资金”,让每一分钱都生效益。增减之间的效能最大化,离不开全流程的绩效管理和刚性监管。《条例》强调“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这就要求建立从预算编制到执行监督的闭环机制。一些地方通过“地毯式”绩效审核核减低效投资额,依托一体化系统实现支出动态预警,证明科学的预算管理、严格的绩效评估能有效防止资金“跑冒滴漏”。同时要杜绝“一刀切”减支,警惕以节约为名降低公共服务质量等执行走样现象,确保节约举措符合实际、体现公平。
增减之间有尺度,凝心聚力提效能。党政机关要以精细化治理打通资金配置的“堵点”,确保“紧的是铺张浪费,松的是民生保障,提的是治理效能”。要坚持节用裕民,守住优良传统,释放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尽力推动“花小钱办大事、少花钱多办事”,让资金用得其所,让实事办得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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