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浩
朝霞缓缓漫过山脊,为光山县仙居乡长兴镇村的白墙灰瓦镀上一层暖意。墙上那行“邻里关系要维好,让他三尺又何妨”的村规民约,在晨曦中泛着微光。
这行字背后,是村民高世孝与邻居之间“六尺巷”的佳话。今年春天翻修老房时,高世孝主动将院墙内退三尺,为邻居留出更宽敞的通道。令他感动的是,邻居见状,也执意将自家围墙让出一米。这条原本狭窄的村巷,因双方的相互体谅,成了一条宽近三米的敞亮通道。
一谦一让,如和煦暖风,轻抚面颊,温润肺腑。这个现代版的“六尺巷”故事,迅速在乡邻间传为美谈,最终被郑重地写进村规民约,成为全村共同践行的文明准则。
这不只是长兴镇村的佳话,更是《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1月1日施行后,信阳城乡文明风貌为之一新的生动注脚。
城市文明的“隐忧”
文明新风的化育,并非自然而然。
5年前,当信阳踏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征程时,挑战如影随形:街头巷尾,车辆随意停放的任性,曾让城市脉络时有梗阻;斑马线前,缺乏礼让的机动车飞驰而过,曾让城市的温度略显不足;餐饮宴席上讲排场、铺张浪费的现象,更与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格格不入。
这些城市文明的“隐忧”如同一面镜子,既映照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热切向往,也呼唤着既要“软性倡导”又要“刚柔并济”的法治之力。
“决定制定出台《条例》基于三重考量:一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让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二是回应市民关切,破解不文明行为治理难题;三是固化创建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时任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的王霞回忆道。这一清晰的立法思路,为《条例》的制定指明了方向。经过充分调研与科学论证,市人大常委会把《条例》确定为2020年立法审议项目。
法治标尺来“丈量”
一砖一瓦,离不开精心打磨;一法一规,凝聚着智慧与担当。
为使这部《条例》既能“接天线”,又能贴合信阳实际,市人大常委会开启了“广纳民意、开门立法”的探索之旅。
在《条例》起草阶段,市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市委文明办等部门成立联合起草组,负责《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下转第二版)
记者手记
法律的刚与柔
□李浩
穿行在信阳的街巷与乡村,一种无声的变化悄然触动心弦。从仙居乡“六尺巷”的谦让美德,到社区网格员日渐轻松的巡格记录,这场由法治引领的文明变迁,正以最朴素的方式浸润着信阳人的生活。
曾记得在立法调研中,有人提出这样的困惑:“文明,不是自觉养成或劝导出来的吗?难道也能用法律‘管’出来?”如今,信阳街头巷尾的变化给出了最生动的回答:斑马线前,机动车缓缓停驻;寻常餐馆内,食客主动打包;景区入口处,游客有序排队……这些看似微小的片段,共同勾勒出信阳文明演进的新图景。
法律并非冷冰冰的禁令,《条例》的智慧,在于“有所为有所不为”——既以必要的刚性条款为文明划定底线,杜绝“破窗效应”,更以大量倡导性规范为社会树立高线、点亮明灯。这种“刚柔并济”的立法智慧,让法治力量与德治教化相得益彰,共同推动着文明信阳的建设进程。
法律为文明划下底线,更点亮了文明的天际线。当规则的种子在法治土壤中生根发芽,最终绽放的是无须提醒的自觉。这或许正是文明最动人的模样,也是法治最深刻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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