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袁媛)近日,息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网络购物纠纷案件。
李某在杨某经营的网店购买了9.9元3株的绿植。收货签收后,李某认为绿植出现蔫萎,未与杨某沟通,便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平台申请“仅退款”。平台审核通过后,李某收到退款,并未将商品退回。杨某发现后多次要求李某退货,李某不予理睬,杨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释法明理后,李某认识到自己对“仅退款”规则存在理解失误,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仅退款”不退货,其在未与商家沟通情况下申请“仅退款”且拒不退货的行为不当。同时,杨某也认可绿植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损伤,之所以起诉,主要原因是李某拒绝沟通导致。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李某按售价七折支付货款,杨某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案件诉讼费由双方协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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