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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 韩蕾)9月26日,《信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信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7月31日获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居民生活需求的不断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已成为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大民生问题。而物业管理领域存在物业服务质价不符、业主权益保障不到位、公共收益不透明、老旧小区管理缺位等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亟待解决。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条例》的制定出台,正是市委、市政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着力破解社区治理难题的重要举措。《条例》不仅有效填补了我市物业管理领域的立法空白,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新阶段,对于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建设更高品质的宜居信阳,也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的制定工作,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切实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整个立法过程中,共收到意见建议1408条,是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收集意见最多的一部法规。

《条例》采用简易立法体例,不分章节,共四十四条,围绕物业服务、监督保障、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职责,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条例》主要亮点表现在:精准回应民生痛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质价不符、公共收益管理混乱、老旧小区管理薄弱等问题,通过专项条款有针对性地破解。强化基层协同治理,将街道、社区纳入物业管理第一线,要求信用评价等工作征求基层意见并公示,推动形成 “主管部门监管+基层组织协同”的治理格局。健全信用监管体系,推行物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价,将评价结果与企业信用评级、招投标挂钩,以信用约束倒逼服务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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