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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清源 碧水映天蓝


(上接第一版)

“保护‘大水缸’,不能再等下去了”。这成为立法团队的共同心声,也是对“为子孙后代留一汪净水”社会共识的积极回应。

《条例》的制定过程,是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开展的第二次重要立法实践,生动诠释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髓。立法过程充分体现了对复杂现实问题的审慎考量:针对管理体制特殊性,确立了“针对问题立法、立管用可行之法”的思路;严格依据上位法,对保护区划分进行了精准表述;创造性结合《渔业法》,在二级保护区设定“禁渔期内垂钓”禁令;在法律责任设定上,既保持震慑力,又兼顾地区实际,引入“生态复植补种”理念。同时,建立了合理的补偿机制,体现公平原则和对群众利益的保护。

从2017年3月市政府正式提交议案,历经4月一审、6月二审通过,到7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每一步都稳健扎实。《条例》的每一条款,都凝聚了立法者的为民初心、法治智慧与责任担当。

“这水,俺们自己也要喝的呀”

《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执行以来,究竟取得了哪些成效?周边百姓的反响如何?

“开始肯定是有人不理解、不支持,毕竟牵连着很多人的实际利益。但对《条例》的执行,政府不折不扣,敢于碰硬。”鲇鱼山水库事务中心水政科科长邱培权如数家珍地谈起执法故事:“那几年,先后对水库上游的7个沙场、几十家养殖场进行关停,土地整理后改种茶叶;对水上7000多个网箱养鱼进行取缔;对150多艘不合规的旅游船进行整顿,规范保留至20艘;对周边20多个违建别墅、山庄、民宿进行了强拆。”“还有40多个自制钢架结构的非法垂钓平台,钓鱼人吃住都在上面,对水污染很大,我们坚决进行了处置,一个也没有保留。”

听完水上的故事,鲇鱼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岳克明补充岸上的故事:“水源地500米半径内航运站码头需要迁走,为航运站码头服务的15户住户在2019年全部迁走。”讲这些故事时,岳克明语气平缓,但也能感受到当年工作的不易。

在鲇鱼山水库新码头,船老大黄道国告诉记者:“没整治前的水面上到处都是各类漂浮物,特别是网箱养鱼,影响航道。现在畅通无阻了。”当询问对《条例》执行的看法时,他脱口而出:“这是俺们商城人和固始人的大水缸,即便个人利益受损也没啥好说的。这水,俺们自己也要喝的呀。”

陪同采访的商城县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周慧介绍,《条例》出台后,商城县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开展执法调研检查,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条例》执行到位。

走进鲇鱼山水库社区防汛路128号的退休小学教师余启佩家,看到他在前院和后院种了海棠、山楂等几十个盆景,菜园里种植着各种时令蔬菜。“我从小就出生在这里,见证了《条例》颁布后带来的变化。过去,因为在这里建房后悔,没想到政府搬走了养猪场,建起了湿地公园,这里的环境好了,我哪里也不去了,就在这里安心养老。”

“法治,是守护绿水青山的最硬内核”

《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其意义远超解决一时一地的污染问题。多年以后,霍昱廷——这位当年代表法制委员会作《条例》审议修改相关报告的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如今已任商城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回首《条例》这部立法的过程,他感慨万千:“这部《条例》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它不仅守护了一库碧水,更为商城县乃至整个区域的生态保护与发展树立了法治标杆。”

《条例》的诞生与施行,是一个将群众关切转化为法治行动的生动样本。它告诉我们,真正的“绿水青山”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它需要最严密、最刚性的法治体系来护航。从针对“水市管、渔县管”特殊体制的权责界定,到创造性地破解“垂钓管理”难题,立法过程的每一个细节都彰显着问题导向和务实精神,力求让每一条规定都能精准落地、解决真问题。

信阳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主任程艳同样给予高度评价。她认为,这部《条例》更深层的意义,在于它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温度。立法不再是遥不可及的“庙堂之事”,而是广泛吸纳民智、回应民意的过程。库区群众的呼声、管理者的难题、专家的智慧,在一次次调研、一场场座谈、一轮轮修改中,最终凝聚成守护共同家园的公约数。

这一库碧水印证了法治是守护绿水青山最硬的内核,也赋予“人民至上”最重的分量。当法治成为信仰,生态文明的画卷才能绘就更温暖的底色。如今,鲇鱼山水库碧波荡漾,水质持续优良,连续5年稳定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它映照的不仅是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是法治中国在基层实践的清澈答卷。

这部《条例》,如甘泉流淌心田,默默守护着这片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的美丽家园,让信阳的天更蓝、水更清、未来更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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