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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人民法院

审结连环诈骗案


本报讯(史明慧)近日,固始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连环诈骗案。

2024年5月,高某(另案处理)等人以租赁名义从固始县某二手车公司骗出一辆小型轿车。被告人王某明知车辆来源非法,仍提供身份信息用于伪造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等文件,协助将车辆卖至当地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虚假购车协议,销售价37500元。王某从中获利500元。经鉴定,涉案车辆市场价值62700元。

案发后,王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涉案车辆已退还二手车公司,其退赔被害人7000元并获谅解。社区矫正评估认为,王某社会危险性较低。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共同犯罪)。鉴于其认罪悔罪、退赔部分损失等情节,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责令其继续退赔被害人3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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