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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守乡愁 古村焕新颜


(上接第一版)最终汇入《条例》“整体保护、活态传承”的核心原则,并明确建立了抢救性修缮机制,鼓励传统工匠参与保护工作。

在立法调研过程中,返乡青年张思恩的建议引起关注。2014年,这位放弃在北京的事业回到新县西河村的企业家,带头成立合作社开始古村拯救行动。他提出:“很多村子不是没有价值,而是缺少引导和机会。如果能通过立法把保护和利用结合起来,给我们年轻人回乡创业提供支持,我相信古村一定能重新活起来。”这一建议最终被吸纳到《条例》“鼓励社会参与和产业创新”的条款中。

“立法不是闭门造车,而是让民意生根发芽。”市人大常委会二级巡视员、时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冯桂荣深有感触地说,“比如《条例》中规定,传统村落申报必须经村民会议同意,这一条就是乡亲们喝着野菊花茶你一言我一语聊出来的。”

经过反复论证、细致打磨,《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二审通过,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全文6章43条,清晰界定了各级政府、村集体和村民的责任义务,设立专项修缮基金,制定修旧如旧技术标准,创新性地将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

“这部法规最显著的温度,在于它真正回应了保护为了谁的问题。”信阳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古瑞华教授评价道,“它不是冰冷的限制性规定,而是以激发内生活力为目标的引导性规范,让文化守护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

自此,信阳传统村落保护真正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

蝶变,彰显立法之效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条例》施行以来,为信阳传统村落带来的蝶变,生动写在了豫南的山水之间。

丁李湾成为传统与现代交融保护的典范。在“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原则指引下,该村探索出一条红色文化与古色乡村相融、生态旅游与文化体验共生的振兴之路。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参与、村民投入的多方联动,老工匠们以传统技艺修复砖雕木刻,设计师巧妙融入红色历史与生态元素,使老建筑重焕新生。

全程参与丁李湾建设的镇干部李梦奇感慨道:“《条例》出台后,我们先后争取到村落保护、古民居修缮等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逐步修复老建筑,让古村真正活了起来。”就这样,曾经的红军医院旧址变身革命纪念馆,百年老宅成为研学基地、民宿集群和非遗工坊。李伦海家的祖屋“歪门楼”也成了网红打卡点,他乐呵呵地说:“以前哪敢想,咱这老房子能吸引这么多人,老了还能吃上旅游饭!”如今,他经培训上岗成为村里的保安,有了稳定收入。

郝堂村则诠释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想图景。《条例》如同一名严格的规划师,守护着村内百亩荷塘、绕村溪流和典型豫南民居风貌。在全面提升基础设施的同时,所有建设行为都必须为生态保护与风貌协调让路。如今,荷塘更清、院落更净。韩冰欣喜地表示:“村子漂亮了,我们的日子也越过越红火。”她和乡亲们开办的民宿、农家乐,让众多都市人体验到了归园田居的宁静与快乐。

西河村在《条例》指引下实现华丽蜕变。张思恩带领村民遵循修旧如旧原则开展环境整治,拆除违建、清理河道,并对传统民居和古树名木挂牌保护。该村探索“旅游+”模式,打造特色民宿、培育精品农家乐,发展有机农业,建成全省首家粮油文化博物馆。依托法治保障,西河村从“空心村”迅速转型为“中国景观村落”,年接待游客约5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5000多万元,带动全村400多名村民返乡创业。

此外,方楼村也迎来新生,依托其深厚的历史底蕴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何家冲革命旧址被打造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带动周边村落协同发展……一个个曾经濒临消亡的传统村落,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

在《条例》“分级保护、动态管理”的框架指引下,信阳累计争取各级财政补助资金2.4亿元,推动新县、光山县成功入选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罗山县也获得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信阳传统村落旅游收入从2016年3.2亿元增至2024年31.7亿元,增长近10倍;村民人均年收入从6800元提高到2.3万元,增长238%;青年返乡率从17%跃升至62%,古村重现生机活力。法治的力量,有效推动传统村落实现从保下来、活起来到火起来的跨越式发展,走出一条文化传承与乡村振兴相融并进的新路。

十载法治守护,留住了山水,凝聚了乡愁,赋予了古村走向未来的底气与生机。在法律的护航下,信阳古村正以自信而沉稳的姿态,书写出属于这个时代的春天故事。正如张思恩所言,“法律给了我们底气,让乡愁不再是回不去的远方,而是看得见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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