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邱正光)“感谢你们帮我讨回工资,今后我一定认真改造,不辜负你们对我的关心……”日前,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化名)在拿到他务工应得的工资后,对新县司法局浒湾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近期,浒湾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开展入户走访工作时,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情绪低落,经过与张某细致谈心谈话,工作人员了解到张某前段时间在浒湾乡黄墩村沙厂务工,沙厂停工后,张某被辞退,还有一部分工资未结算,张某因多次讨要无果而“心烦”。
得知情况后,浒湾司法所负责人积极安抚张某情绪,并前往该厂了解情况。同时,联系协调相关单位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近日,在浒湾司法所的主持下,厂方为张某结算了剩余的工资3万元。
近年来,浒湾司法所严格按照上级关于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要求,在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督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的同时,更加注重个性化、人性化帮扶教育,及时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最大程度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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