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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速应 民忧速解


□本报记者 马童

近日,潢川县居民陈先生拨打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定城街道草湖北苑西区小区地下车库漏水严重,请求尽快维修,并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潢川县热线中心接到市热线中心派单后,第一时间交办定城街道处理。街道会同社区工作人员现场查看,随后与小区物业公司取得联系。物业公司承诺立即解决问题,迅速派出专业人员疏通堵塞管道,更换破损下水管,问题很快得到妥善解决。

近期,记者多次接到居民投诉,称居住小区内多处公共区域出现破损,物业未能及时维修。关于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

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该局推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40问》,内容简洁,便于居民了解相关规定。居民依法依规购买的商品房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该资金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居民依规提出的维修申请,物业部门应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于急需处理的则应立即勘查。相关维修实施后资金使用情况应在小区内公开。对于大额维修超出专项资金部分的,则应召开业主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另行收取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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