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红)近日,潢川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成功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8岁的周某某与同龄人姚某某在小区楼下互相追逐嬉闹时,周某某不慎摔倒,导致三颗牙齿断裂。事发后,双方家长第一时间将周某某送往医院检查治疗。在协商赔偿事宜时,姚某某家长认为,这只是意外,不应承担全部责任,对周某某家长提出的赔偿金额存在异议,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逐渐激化。无奈之下,周某某家长来到老城司法所,希望通过调解化解纠纷。
潢川县司法局老城司法所受理后,调解员一方面向双方家长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安抚他们的情绪;另一方面,向双方家长讲解《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指出在此次事件中,姚某某的行为与周某某的受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作为监护人,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从情理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受伤孩子家长需考虑赔偿诉求的合理性,提供清晰的费用依据。经过多轮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共识,签订调解协议,责任方家长一次性赔偿受伤孩子周某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合理费用,双方恢复了友好邻里关系。
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该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是老城司法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老城司法所第一时间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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