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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合伙人” 治理增动能


□王凌云

基层治理如何突破资源分散、参与不足的瓶颈?近年来,多地探索的“社区合伙人”机制给出了创新答案——通过吸纳企业、社会组织、居民等多元主体深度参与社区治理,实现协同联动,让基层治理从政府“独角戏”变为多元“大合唱”。

“社区合伙人”的核心价值,在于打破传统治理中政府与居委会“单打独斗”的困局。当企业带着资金技术、社会组织携着专业服务、居民怀着行业智慧加入治理体系,各方资源便从“零散珍珠”串成了“协同项链”。可以说,“社区合伙人”机制,能让各类社会主体在链接中各显其能、在互补中激发“1+1>2”的治理效能,共同奏响基层治理高效能的时代乐章。

引入“合伙人”,核心在于激活自治活力。以往居民对社区事务“看得见管不着”,如今通过“合伙人”身份嵌入居民议事会、监委会等,让群众在小区绿化、适老改造等议题中拥有了话语权。如,北京某社区成立“居民提案委员会”,退休教师、在职工程师等作为“合伙人”代表,将专业知识转化为治理方案,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议题从构想变为现实。深度参与社区事务不仅仅是形式化的表决,而是从需求调研到方案实施的全链条介入,让治理真正贴着民生需求“延伸”,显著增强了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发挥“合伙人”作用,关键要有互惠互利的协同机制。一方面,要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比如通过税收优惠、信用积分等方式,激励企业持续投入,以项目化运作保障社会组织专业服务供给;另一方面,需完善赋能体系,通过治理能力培训提升“合伙人”的协商议事水平。深圳一些社区建立了“治理资源对接平台”,以数字化手段实现政府政策、企业资源、居民需求的精准匹配,为协同治理安装“智能引擎”。

从“独角戏”到“大合唱”,从“各扫门前雪”到“共织治理网”,“社区合伙人”的本质是治理逻辑的重构——当多元主体深度参与社区治理,基层治理便有了源头活水。如此,社区服务会更精准、矛盾化解会更高效,居民在共建共治中更有主人翁的角色认同,基层治理现代化也会更有持久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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