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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河司法所

宣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本报讯(扶懿鸣)近日,新县司法局苏河司法所联合河南朝露律师事务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讲暨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

活动中,律师李颖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立法背景、立法宗旨、立法历程及核心要义进行系统解读。同时,结合农村工作实际,以案释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组织机构、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等重点章节进行解读。

下一步,该所将结合农村工作实际,继续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宣传工作,为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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